【卫生局】

 

宕昌县卫生局是宕昌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深化卫生改革,从我县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二)制定全县疾病防治方案,部门行业规章制度。

(三)依据有关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对辖区公共卫生、劳动卫生、食品、药品、生物制品、学校卫生、放射防护及传染病等,依法行使监督管理职权;对重大传染疾病实行监控,认定各类医务人员执业资格,核发医疗机构从业许可证,并对医疗质量实施监督。

(四)制定全县医学科研发展规划,组织医药卫生科研攻关,推动医药科技为卫生事业发展服务。

(五)贯彻中西医结合的方针、政策,发展现代医药和祖国传统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利用传统和现代手段,研究、发展、整理祖国医学遗产。

(六)培养农村初级防保人员,发展医学教育事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聘任工作。

(七)按照职责分工范围,研究制定有关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并进行推广和组织实施。

(八)积极开展妇女、儿童保健和优生优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努力降低严重危害妇女、儿童的疾病发病率,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九)贯彻国家爱国卫生方针、政策、制度和全县爱国卫生规划的组织实施,在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领导下,协调各有关部门完成爱国卫生工作任务;规划、协调、敦促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爱国卫生工作。

(十)制定全县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进行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促进卫生行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管理卫生财务、基建、统计、国有资产,对医疗卫生收费标准实施监督、检查。

(十二)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疾病暴发流行等,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调度全县卫生技术力量,与有关部门协作,做好对伤病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和防止,控制疾病流行蔓延。

(十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程序,做好干部管理使用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负责人】

局长:赵登俊

【联系电话】


      0939-6121001
【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