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委】

 

宕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宕昌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县人民政府主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市人口委的指导下,负责管理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研究、拟定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方针、政策、《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和《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

(三)督促、检查、指导各乡镇和县直及省市驻宕各行政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贯彻落实人员与计划生育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四)调查和研究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状况,积极总结推广经验,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建议,做好参谋工作。

(五)负责全县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协同县发改委编制全县人口发展长远规划和中期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做好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节育措施,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工作,做好计划生育药具的计划、管理、供应工作。

(八)负责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搜集、整理、分析研究有关人口、计划生育资料,提供科学数据。

(九)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负责制定全县计划生育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抓好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

(十)负责编制省、市、县拨付的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建投资的预、决算工作,检查、稽核、指导全县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使用、管理。负责全县计划外生育社会扶养费的管理工作,督促各乡(镇)搞好征收、管理工作,审批、检查各乡镇开支使用情况。

(十一)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提案、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

(十二)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并承办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外事工作。

(十三)抓好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的政治思想、组织建设和业务、服务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要负责人】

主任:苏继成

【联系电话】


      0939-6121521
【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