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资源保护工委】

 

宕昌县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是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受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领导,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安排的工作,为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服务。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联系国土局、环保局,对所联系部门的执法和工作情况,进行法律和工作监督。

(二)组织实施专题调查研究,开展执法检查、代表视察,起草相关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草案。

(三)联系代表,督办相关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相关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四)负责审查相关专项工作报告,反馈修改意见和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审查报告。

(五)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检查“一府两院”重点工作和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以及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落实办理情况。

(六)完成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加强本部门工作人员的自身建设,认真学习,钻研业务,提高素质。

【主要负责人】

主任:胡喜亮

【联系电话】


      0939-6127252
【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