宕昌县人民政府关于整治乱修乱建违法问题的通告
宕昌县人民政府
关于整治乱修乱建违法问题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坚决整治全县范围内乱修乱建和乱占耕地行为,保障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顺利推进,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精神,县政府决定对全县范围内乱修乱建和乱占耕地违法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行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对未经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和乡(镇)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耕地实施违法违规建设的行为,正在开展的,必须立即停止,对仍顶风抢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二、严肃查处各类违法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开展联合整治工作,依法从严查处全县范围内乱修乱建、未批先建、买卖土地和乱占耕地建房等各类违法用地行为,该拆除的拆除,该复垦的复垦,该恢复的恢复。各乡(镇)加大对辖区内农村自建房的巡查和监督力度,对乱修乱建和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依法予以打击。
三、切实强化政策执行。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要深刻认识乱修乱建、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危害性、整治工作的严肃性,自觉参与到全县乱修乱建整治工作中。各乡(镇)要严格对照“八不准”要求,强化政策宣传、工作推进。县综合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分别设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对乱修乱建行为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保证工作深入开展。
四、严肃追责问责。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导致乱修乱建问题整治工作滞后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对拒绝纠正乱修乱建和乱占耕地违法建设行为,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抗拒执法部门依法履职的违法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支持、参与、包庇、纵容、串通非法买卖土地、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国家公职人员,从严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县综合执法局 举报电话:0939-6125360
县自然资源局 举报电话:0939-6121300
县农业农村局 举报电话:0939-6121740
宕昌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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