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冉宋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宕政任字〔2025〕23号
关于冉宋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宕昌县人民政府决定:
冉宋忠任县劳务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俭龙任县劳务办副主任;
刘宁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八力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安全任庞家乡党群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南阳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职务;
王新武任将台乡财政所所长,免去其将台乡乡村振兴工作站副站长职务;
李关伟任竹院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竹院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杨旭东的县劳务办副主任职务;
免去柳欣的县富羌资产运营集团公司董事职务;
免去付一平的哈达铺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职务;
免去赵国生的庞家乡党群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杨衎的县司法局两河口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杨锋的沙湾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赵冬冬的竹院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实行任职试用期的同志,在任职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和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者,试用期计入任职年限。
宕昌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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