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通】退休“中人”新办法待遇计发办法
一、“中人”相关规定
“中人”指改革前(2014年10月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参保人员。
过渡期:2014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办法对比、保低限高。
2024年10月1日之后退休:过渡期结束,不再执行新老办法对比,直接按新办法计发养老金。
二、新办法待遇构成
新办法待遇 = 基本养老金 + 职业年金待遇
基本养老金由四部分组成:
1、基础养老金:以退休时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为基数,每满1年缴费年限发给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由视同缴费指数与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与实际缴费年限共同确定。
2、过渡性养老金:根据退休时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建立个人账户前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体现改革前的工作年限贡献。
3、个人账户养老金:按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国家统一规定的计发月数计算。
4、特殊人群调节金:针对改革前在艰苦边远地区、高海拔地区或特殊行业岗位工作的人员,按对应的特殊津贴补贴标准、计发比例、累计工作年限等因素计算,体现差别待遇。
5、职业年金: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发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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